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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劃層
保護
危疾是生存給付/提前給付思路:在指定疾病、末期病況(例如預後約十二個月內)或指定手術等觸發下,於被保人在世時支付一筆現金。用途常是收入替代、自費治療與家庭責任現金——不是實報實銷醫療帳單。市場有「加速身故賠償」與「獨立危疾」兩類外壳,先問現金用途,再聽產品名。
公開健康欄目常並列醫療與危疾:前者對賬單,後者對現金。混用會導致「住院才發現買錯工具」。並讀等候期(常見約九十日)、病種/多次賠付共用保額、復發是否另賠,以及加速身故時受益人棄權/釋放對剩餘身故保障的影響。
重要事實披露不以「後來有沒有因果」為準:核保時隱瞞睡眠呼吸暫停、飲酒習慣等,可能在危疾理賠時被翻出。教育站只提醒原則;個別計劃定義以保單與持牌說明為準,見/articles/ci-cash-vs-medical-bills。
應問的關鍵問題
- 保額是否覆蓋家庭責任與關鍵貸款,而非僅「買一張安心」?
- 危疾定義、早期危疾與多次賠付條款差異?
- 是否與現有公司團險或內地危疾重疊?
- 等候期、生存期與豁免保費如何影響真實可用性?
常見工具類型(目錄級)
- 危疾
- 早期危疾
- 多次賠付
- 豁免保費
合規與邊界
- 合適性評估須記錄需要與負擔能力;勿誇大理賠確定性。重要事實披露不以「後來有沒有因果」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