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需要,後產品名
現代人壽教育從需要出發:供養依賴者、身故費用、債務、教育、退休缺口、緊急緩衝與失能收入等。個人與企業需要(關鍵人、合夥、僱員福利)分開列帳,避免用一張「萬能單」假裝解決所有問題。
- 個人:依賴年期、房貸、教育、退休、失能收入
- 企業:關鍵人、股東/合夥、團體福利與離職缺口
可保權益、最高誠信與披露
人壽合約通常要求對被保人具法律承認的利害關係;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香港課程框架常有法定延伸,其他血緣 alone 未必足夠。重要事實是會影響審慎保險人是否承保或如何定價的事實——「與後來死因無關」不是免披露通行證。
利益保單、均衡保費與現金價值
人壽多數屬利益(約定給付)而非財產彌償:賠的是合同金額,不是「修補損失」。保費常見死亡風險、利息假設與費用三塊思維;自然保費隨年齡上升,均衡保費把成本在年期內攤平,因而可能累積現金價值,並衍生貸款與不能作廢選項。
複習提示
- 用「依賴者收入缺口」寫三行需要,再對照任何產品名
- 自測:利益保單 vs 彌償各舉一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