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需要,后产品名
现代人寿教育从需要出发:供养依赖者、身故费用、债务、教育、退休缺口、紧急缓冲与失能收入等。个人与企业需要(关键人、合伙、雇员福利)分开列帐,避免用一张「万能单」假装解决所有问题。
- 个人:依赖年期、房贷、教育、退休、失能收入
- 企业:关键人、股东/合伙、团体福利与离职缺口
可保权益、最高诚信与披露
人寿合约通常要求对被保人具法律承认的利害关系;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在香港课程框架常有法定延伸,其他血缘 alone 未必足够。重要事实是会影响审慎保险人是否承保或如何定价的事实——「与后来死因无关」不是免披露通行证。
利益保单、均衡保费与现金价值
人寿多数属利益(约定给付)而非财产弥偿:赔的是合同金额,不是「修补损失」。保费常见死亡风险、利息假设与费用三块思维;自然保费随年龄上升,均衡保费把成本在年期内摊平,因而可能累积现金价值,并衍生贷款与不能作废选项。
复习提示
- 用「依赖者收入缺口」写三行需要,再对照任何产品名
- 自测:利益保单 vs 弥偿各举一例